东莞民政简报第12期
(第12期) 东莞市民政局编(总第777期) 2016年6月13日 东莞市召开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(东莞慈善日)活动动员会议暨《慈善法》宣讲 报告会 6月8日,东莞市召开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(东莞慈善日)活动动员会议暨《慈善法》宣讲报告会,对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(东莞慈善日)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,并邀请全国人大内务司委内务室主任于建伟作了“《慈善法》的诞生与展望”专题报告。市政府有关领导、市直副处以上单位、中央和省属驻莞有关单位和各镇(街道、园区)分管领导、社会事务部门负责人、商会会长,以及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约400人参加了会议。 会上,市民政局局长莫淦泉总结了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活动情况,部署了2016年有关工作;副市长杨晓棠充分肯定了2015年我市慈善事业取得的成绩,同时希望各镇街、各部门,按照我市今年的工作安排,围绕“倡导人人慈善,助力精准扶贫”的主题,继续深入开展慈善主题系列活动。并强调了三点意见:一是要认清形势,凝聚共识,深刻认识活动意义,搭建起社会各界共襄善举、共建和谐的桥梁,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,推动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;二是要理清思路,传承创新,全力推动工作落实,紧紧围绕打赢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,通过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,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贫困群众的浓厚氛围;三是要加强领导,统筹协调,全面强化保障机制,明确责任人,加强统筹、狠抓落实,制定具体落实方案,“倒逼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。 随后,全国人大内务司委内务室主任于建伟作了“《慈善法》的诞生与展望”专题报告,从《慈善法》的立法背景、立法过程、内容及展望等方面,深入浅出地对《慈善法》的立法理念和特点,以及出台《慈善法》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全面解读。于建伟表示,《慈善法》的立法过程,本身就是和社会各界积极互动,深入沟通,普及慈善文化,增强慈善理念的过程。因此,应该进一步深化慈善管理体制改革,尽快健全制度,严格依法监管,推动慈善组织健康发展;要大力培育和弘扬慈善文化,营造“人人慈善”的社会氛围,形成整体合力,共同推进《慈善法》实施、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。 杨晓棠指出,《慈善法》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,为我国慈善事业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和行为规范。这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,有利于践行和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更规范发展。各级各部门应该结合报告会,认真学习贯彻《慈善法》,学以致用,把《慈善法》的精神及相关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,提高依法行善质量。 |